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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內蒙古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人才引進15人公告

2021-03-20 21:59:28 |文章來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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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解決我院高層次人才短缺問題,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經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小組研究決定,擬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計劃

  我院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15名。具體崗位詳見《2021年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人才引進崗位表》(以下簡稱《人才引進崗位表》)。

  二、引進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擬引進人才,應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或職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擬引進人才,須為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500名)碩士研究生或國內“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

  具有國外留學經歷的報名人員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教育部發(fā)放的相應境外學習階段《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正高級職稱專業(yè)技術人才。應具有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所學專業(yè)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專業(yè)與《人才引進崗位表》要求的專業(yè)相近或一致。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呼和浩特市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包括和林格爾新區(qū)、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5.2021年8月1日及以后畢業(yè)的高校在讀學生(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時間發(fā)生變動,經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小組研究同意,另行公告對于畢業(yè)時間的限制);

  6.引進崗位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

  (2)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填寫《2021年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名人員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專、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須填寫是否符合報名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否則,學院可不予審查通過。

  (3)報名人員須用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并納入報名人員誠信檔案。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人才引進通告和人才引進崗位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3.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學院負責,學院資格審查部門在報名人員網上報名后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報名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人員須打印《報名登記表》2份,用于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報名人員對《人才引進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向學院咨詢(咨詢電話詳見《人才引進崗位表》)。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結束后,按照擬進入面試考核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不低于5:1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5:1比例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超過5:1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和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

  3.進入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須根據(jù)資格復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4.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暫扣留在學校的,需有證書復印件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同時要有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崗位要求專業(yè)方向的,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須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專業(yè)方向證明;

  (6)報名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5.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等情況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由學院自行組織或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承擔。

  2.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設立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名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并在面試場地進行公布。

  6.同一崗位引進計劃內最后一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學院根據(jù)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工作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yī)院由市人才工作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對于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名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察工作由學院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名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疾烨闆r報市人社局備案,備案后進入公示和聘用程序。

  (五)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公示期滿,且公示無異議,按照相關程序,由市委編辦、市人社局辦理相關手續(xù)。其中,已納入事業(yè)編制的人員,原單位同意調動的辦理調動手續(xù);原單位不同意調動的,用人單位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本人自愿辭職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

  3.聘用文件下發(fā)后,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名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前須簽定《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yè)編制,享受我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二)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500名)碩士研究生、國內“雙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到我院工作的,給予10萬元的安置費,每年發(fā)放2萬元,連續(xù)發(fā)放5年。

  (三)引進的正高級職稱專業(yè)技術人才,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如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的崗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級四級崗位。如高級職稱無空缺崗位,學院將遵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提出特設崗位申請,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聘用至相應崗位。

  (四)學院自聘用文件下發(fā)之日起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須約定最低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未滿離開錄用單位的,所領取的安置費全部退回,并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不符合領取安置費條件的引進人員,未達到服務期限的,僅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他

  (一)在整個人才引進過程中,報名人員填寫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在重要事項通知等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未能聯(lián)系上報名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等事宜,將在相關網站公布,請報名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89632

  2.政策咨詢電話(學院人事處): 0471-5251210

  3.監(jiān)督舉報電話(學院紀檢處): 0471—6586763

  原標題:2021年呼和浩特職業(yè)學院人才引進通告

  文章來源:http://www.hhpta.org.cn/html/2/Content1105.html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1/0320/377896.html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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